厦门象屿(600057):厦门象屿关于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7:30:45 中财网
原标题:厦门象屿:厦门象屿关于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63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基于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合计7人计划自2024年7月29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4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40万元。

?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9月12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已过半,本次计划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176.96万元,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将适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披露《关于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截至2024年9月12日,原定增持计划期间已过半,本次计划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176.96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及说明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股)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
邓启东董事长1,725,5000.08%
齐卫东副董事长、总经理1,822,8000.08%
苏主权副总经理00
程益亮副总经理1,315,5000.06%
范承扬副总经理1,310,4000.06%
郑芦鱼副总经理1,230,0000.05%
陈代臻副总经理1,140,0000.0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金额

姓名职务本次计划增持股份金额下 限(万元)本次计划增持股份金额上 限(万元)
邓启东董事长100.00120.00
齐卫东副董事长、总经理70.0090.00
苏主权副总经理50.0060.00
程益亮副总经理50.0060.00
范承扬副总经理50.0060.00
郑芦鱼副总经理70.0090.00
陈代臻副总经理50.0060.00
合计440.00540.00 
(四)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高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29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个人合法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均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实施进展及说明
截至2024年9月12日,受定期报告窗口期影响,本次增持计划主体实际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计划增持股份金 额下限(万元)计划增持股份金 额上限(万元)已完成增持金 额(万元)
邓启东董事长100.00120.0067.04
齐卫东副董事长、总经理70.0090.0038.24
苏主权副总经理50.0060.0015.01
程益亮副总经理50.0060.001.03
范承扬副总经理50.0060.0010.38
郑芦鱼副总经理70.0090.0040.55
陈代臻副总经理50.0060.004.70
合计440.00540.00176.96 
注:以上金额按保留两位小数点计算。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充满信心,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将适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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