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R吉艾1:重大诉讼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8:11:02 中财网
原标题:R吉艾1:重大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400164 证券简称:R吉艾 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知悉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 9月 12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 6月 24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年 9月 12日,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艾科技”)下属子公司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阳帝俊”)、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吉令”)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通过网络线上方式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4)浙 01民初 1268号)及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尚未收到正式的纸质文书),获悉被执行人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为对抗(2021)浙 01执 726号案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以执行申请人平阳帝俊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杭州中院提起本次执行异议之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系本案所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被执行人。

2、 被告(执行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下属子公司
系本案所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执行申请人。

3、 第三人1
姓名或名称: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原下属子公司, 其已被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于2022年12月5日由管理人接管。


4、 第三人2
姓名或名称: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 第三人3
姓名或名称: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下属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于 2017年 5月 4日作出的(2017)浙杭证执字第 199号执行证书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 2021年 5月 18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1)浙 01执 726号。鉴于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阳帝俊”)受让了案涉债权,平阳帝俊向杭州中院申请变更平阳帝俊为该院(2021)浙 01执 726号案件申请执行人。2022年 3月 3日,杭州中院裁定变更平阳帝俊为(2021)浙 01执 726号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为对抗上述公证债权文书执行,遂以执行申请人平阳帝俊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杭州中院提起本次执行异议之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 2019年 6月 28日签订的《抵债协议》(编号为JC-ZR-201906001)及《抵债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编号为 JC-ZR-201906001-1)合法有效且已实际履行完毕。

2、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执行《公证书》(2017)浙杭证执字第 199号项下部分债权(175,518,447.34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不适用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并形成有效判决,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并形成有效判决,暂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述案件的进展,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4)浙 01 民初 1268号)》; 2、《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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