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002602):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8:11:16 中财网
原标题:世纪华通: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月 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2年 9月5日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4年 9月 14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于 2022年 9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于 2022年 9月 14日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97,434,120股已于 2022年 9月 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31%。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24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2024年 9月 14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公司需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以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0%。
注:1、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持股计划及未来年度可能实施的激励计划(若有)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24)第 10109号),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13,284,552,938.83元,较2021年度下降4.63%;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为457,610,050.60元,较2021年度增长率为89.69%。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二)后续安排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相应的权益不得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收回未解锁部分对应的相关权益,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决策相关权益的处置方式。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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