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8:16:07 中财网
原标题: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6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时间:2024年 9月 15日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2年 4月 29日召开的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14日、2022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4年 9月 15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锁定期安排
1、基本情况
本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购买股票。截至 2022年 9月 16日,本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共买入本公司股票 6,022,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成交均价约 24.6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5)。

2、锁定期安排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公司股票购买之日起算。解锁时点分别为公司公告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35%、35%、30%。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 9月 15日届满。


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因公司 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有持有人在 2023年度可解锁的持股份额均不得解锁,由本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对应部分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届时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

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持股计划完成公司股票购买之日起算。

2、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的 2/3以上份额同意,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即自行终止。

2、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的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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