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威克传(83545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8:25:49 中财网
原标题:ST威克传: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5454 证券简称:ST威克传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12月26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名称: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忠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被告
名称: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年3月 7日,原告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腾讯
公司)与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克公司)签订《电视剧<奔腾年代>联合摄制协议》(下称联合摄制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联合摄制电视剧《奔腾年代》。联合摄制协议第三条第1款约定,该剧的制作预算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腾讯公司的投
资比例为 20%,投资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该协议第三条第3款约
定,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共同享有本剧的投资收益及承担本剧的投资风险。该协议第六条约定,威克公司负责本剧的发行工作,应当按时、足额向各投资方支付投资收益。

联合摄制协议签署后,腾讯公司按约定向威克公司支付了该电视
剧的投资款3000万元,并根据实际制作成本追加投资150万元,共
支付投资款3150万元。2019年7月31日该电视剧全剧杀青,2019
年10月24日在浙江卫视、东方卫视两大卫视首播,并在爱奇艺、腾
讯视频同步播出,之后,还在全国多个地方电视台进行播出,在短时间内就实现了高达四亿多元的发行收入。然而,威克公司作为发行方并未按约定向腾讯公司进行收益结算与分配。

经腾讯公司多次催要,威克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向腾讯公司
出具《关于电视剧<奔腾年代>分账情况的说明》,该说明显示,截至说明出具日,尚未向腾讯公司分配的款项为 28,503,685.2元,并承
诺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分配款项予以结清,如未能如期
结清,所余部分自2021年1月1日起按年化 10%予以核算支付,直
至结清款项。但是,威克公司并未按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结清
剩余未分配款项。

之后,腾讯公司再次催要款项,2022年6月 6日,威克公司建
立双方微信沟通群。2022年6月 7日,威克公司工作人员将该电视
剧收入分配表发送至双方的微信沟通群,根据该表格,威克公司尚应向腾讯公司支付的收益分配款更新为 29,101,629.1元,该表格同
时记载了威克公司应向腾讯公司支付的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损失(以
29,101,629.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从2021年1月1
日起算),之后,腾讯公司对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但上述应付未付的收益款金额及资金占用损失并未变化,至此,双方对威克公司应当向腾讯公司支付的款项进行了确认。该分配结算表经双方确认后,威克公司仍然未向腾讯公司支付任何投资收益款及资金占损失。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依法判令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
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收益款 29,101,629.1 元;
2.依法判令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
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 29,101,629.1元
为基数,按年利率 10%计算,从 2021 年 1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
日止,截至2023年6月5日,暂计为7,056,148.43元);
3.依法判令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
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损失50,000元;
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诉请合计36,207,777.53元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2023)京0105民初66486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七日内向原告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给付投资收益款 29101
629.1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9101629.1元为基数,自2021年1
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问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2838.88元,由原告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
担1050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21788.88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保全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诉讼败诉,导致公司负有资金给付义务并会有一定程度
的现金流出。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本次民事判决书为一审判决,目前还未生效,公司将维护合法权
益,存在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可能,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京0105民初66486号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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