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00129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8:31:09 中财网
原标题:好上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9月 13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 9月 13日(星期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2号飞亚达科技大厦 1501A)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玉成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53人,代表股份 139,986,9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8.330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39,429,0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8.058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45人,代表股份 557,8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3%。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48人,代表股份 18,218,9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89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3人,代表股份 17,661,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62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45人,代表股份557,8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72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43,249,95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19%;146,148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4%;52,877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8,019,9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76%;146,14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2%;52,877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2%。

本议案关联股东热点投资有限公司、王玉成、深圳市点通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39,759,758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7%;171,386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4%;55,777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7,991,8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2%;171,38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7%;55,777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志伟律师、闫洪师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9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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