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00238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8:31:16 中财网
原标题:合众思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5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13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3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9月 13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兴港大厦 A塔 12楼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370人,代表股份9,340,0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616%。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370人,代表股份9,340,0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616%。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5,18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0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9人,代表股份4,151,0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607%。

(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曹管、高子茜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5,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4168%;反对477,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121%;弃权1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7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5,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4168%;反对477,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121%;弃权1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7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子茜律师、北京市中伦文德(常州)律师事务所曹管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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