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30075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8:41:06 中财网
原标题:隆利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1、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于2023年11月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7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9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601,922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9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800,961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2、截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40,49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8%(公司当时总股本为227,599,450股),最高成交价为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95,331.46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2.74元/股。上述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 784,500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的资金规模不超过9,994,53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9,994,530份,并设置预留份额1,751,750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17.53%,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出资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员工合法薪酬、持有人自有资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的资金,其中员工的自筹资金与公司计提的专项奖励基金的比例为55%:45%;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公司认定合适的激励对象。

根据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首次授予部分份额的员工为30人(不含预留份额人数),实际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9,994,530元(含预留份额代为持有人先行出资垫付的资金1,751,750元),认购份额9,994,530份(含代为持有的预留份额1,751,750份),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784,5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41C000299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84,500股股份已于2024年9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38%,过户价格为12.74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人员与本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拟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已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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