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希荻微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8:46:22 中财网
原标题:希荻微:希荻微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7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璟”)持有公司股份 24,0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09,750,733股计算)。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 5月 24日,公司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宁波泓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8,195,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097,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4/6/17-2024/9/16);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97,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4/6/17-2024/9/16)。宁波泓璟于 2024年6月 17日至 2024年 6月 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从而使得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 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于2024年 9月 13日收到宁波泓璟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4年 9月 13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宁波泓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097,5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10,309,104股的 1.00%;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 泓璟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24,005,0005.86%IPO前取得:24,005,000 股
注: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09,750,733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 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 (元)减持完成情 况当前持股 数量 (股)当前持股 比例
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 泓璟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4,097,5071.00%2024/6/17~ 2024/9/13集中竞价 交易10.29-12.8148,371,038.23未完成: 4,097,507股19,907,4934.85%
注:1.公司因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总股本由 409,750,733股变更至 410,309,104股。上表减持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
日公司总股本 409,750,733股计算,当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410,309,104股计算。

2. 截至 2024年 9月 13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期间,宁波泓璟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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