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30115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4-114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6人,代表股份 258,342,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28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48,786,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9,555,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9,555,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9,555,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36,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1%;反对 1,39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7%;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50,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949%;反对 1,39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04%;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7,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03%;反对 1,381,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6%;弃权13,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1,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096%;反对 1,381,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38%;弃权13,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9,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1%;反对 1,38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5%;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3,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305%;反对 1,38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96%;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9,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1%;反对 1,38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5%;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3,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305%;反对 1,38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96%;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9,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1%;反对 1,379,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9%;弃权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3,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305%;反对 1,379,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39%;弃权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3%;反对 1,379,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9%;弃权1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4,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357%;反对 1,379,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39%;弃权1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99%;反对 1,382,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3%;弃权1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0,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980%;反对 1,382,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16%;弃权1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9,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0%;反对 1,37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9%;弃权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3,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294%;反对 1,37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49%;弃权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1,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8%;反对 1,37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9%;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5,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04%;反对 1,37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49%;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1,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7%;反对 1,381,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7%;弃权9,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5,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462%;反对 1,381,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48%;弃权 9,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1,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9%;反对 1,37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7%;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5,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25%;反对 1,37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276%;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本议案表决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1,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7%;反对 1,379,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8%;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5,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483%;反对 1,379,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18%;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本议案表决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2,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21%;反对 1,37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7%;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6,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77%;反对 1,37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276%;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本议案表决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8,08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3%;反对 244,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5%;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30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04%;反对 244,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49%;弃权 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本议案表决通过。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8,08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6%;反对 244,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8%;弃权1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29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41%;反对 244,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2%;弃权 1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许涤非、张皓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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