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沪科(600608):ST沪科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9:15:07 中财网
原标题:ST沪科:ST沪科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沪科 公告编号:临2024-046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 9月 25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608ST沪科2024/9/1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年 9月 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 6.32%股份的股东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 2024年 9月 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 9月 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年 9月1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提高决策效率,持股 6.32%的股东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将该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年 9月 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9月 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 25号 17楼 1703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9月 25日
至 2024年 9月 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4年 9月 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3)。

议案 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4年 9月 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1涉及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4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5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5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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