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永清环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 用于偿还业绩补偿款等 2、股份来源、减持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1年2月,永清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母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 (2)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股东欧阳玉元、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及其母亲尹翠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2015年4月,永清集团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具体如下: 永清集团承诺,于按本合同认购甲方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永清集团按本合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永清集团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减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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