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移动(688387):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1:05:50 中财网
原标题:信科移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移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信科移动变更“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以及“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 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1,132.5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年 9月 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613号)。

2022年 10月 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 2022年 10月 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 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原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实施主体
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 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228,021.91228,021.91信科移动
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 用研发项目41,964.7041,964.70信科移动
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 分设备研发项目30,013.3930,013.39信科移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100,000.00信科移动
400,000.00400,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万元,实际超募资金净额为 1,132.53万元。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移动”)作为募投项目“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信科技”)作为“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分别使用“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180,000万元、35,000万元向大唐移动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使用“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20,000万元向虹信科技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意对“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使用全部超募资金净额1,132.53万元投入上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 31,145.92万元,比原计划投资额增加 1,132.5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和《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投资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 发项目228,021.91228,021.91
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41,964.7041,964.70
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 目31,145.9231,145.92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100,000.00
401,132.53401,132.53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 司募投项目“5G无线系统产品 能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点情况及原因 级与技术演进研发 更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地点 (变更前) 
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 研发项目北京市海淀区 万科翠湖产业园 
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北京市海淀区 万科翠湖产业园 
公司基于对募投项目场地的购置审批效率、购置成本、产业聚集、交通和配套等多方面的考虑,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后相关购置成本在募投项目预算使用范围内,场地、规模和区域更加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保证上述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更好地满足公司短期及中长期发展需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变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可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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