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凯撒文化(002425):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7:25:24 中财网
原标题:凯撒文化: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4-04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4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在 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凯撒文化”变更为“ST 凯文”;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42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凯撒文化”变更为“ST 凯文”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9月19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9月18日开市起停牌、2024年9月19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4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未来将尽快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最终处罚决定整改相关事项并对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2、公司董事会已知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结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对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进一步核查,适时予以调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公司也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8-04单元
3、联系电话:0755-26913931
4、电子邮箱:kaiser@vip.163.com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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