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601186):中国铁建H股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7:49:0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铁建:中国铁建H股公告

於2024年9月13日,本公司、發行人與華泰國際、工商銀行、星展銀行 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交通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中信銀行(國際)及招銀國際就發行及認購本金 總額為人民幣3,500,000,000元的票據訂立認購協議。 票據的發行所得款項淨額約為人民幣3,496.5百萬元。發行人擬將所得 款項淨額用於償還到期債務及補充境外承建工程項目流動資金。與 本次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相等的金額將全部或部分用於為本公司可持 續金融框架下的現有合資格項目提供資金及╱或再融資。 本公司及發行人將向香聯交所申請票據上市。香聯交所概不就 本公告所作的任何陳述或所發表的任何意見或所載列的任何報告是 否正確承擔任何責任。票據獲准於香聯交所正式上市不應被視作 本公司、發行人或票據質素的指標。 由於完成認購協議的先決條件不一定會達成,而認購協議或會於發 生若干事件時終止,故股東及有意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須 審慎行事。 僅美國境外的非美國人士合資格參與票據發行。本公告所載資料的 接收請注意,應確保彼等並無參與行政命令及相關後續指示下的 禁止交易。A. 言
謹此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9月11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擬發行票據。

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發行人與華泰國際、工商銀行、星展銀行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交通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亞洲)、中信銀行(國際)及招銀國際於2024年9月13日就發行及認購本金總額為人民幣3,500,000,000元的票據訂立認購協議。

B. 認購協議
1. 日期:
2024年9月13日
2. 訂約方:
(i) 鐵建華源有限公司,作為票據的發行人;
(ii) 本公司,作為票據的擔保人;及
(iii) 華泰國際、工商銀行、星展銀行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交通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亞
洲)、中信銀行(國際)及招銀國際,作為聯席牽頭經辦人。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各聯席牽頭
經辦人均屬獨立第三方及並非本公司關連人士。

3. 票據的主要條款
(1) 將予發行票據
待達成認購協議中規定的先決條件(或該等條件獲豁免)後,
發行人將發行本金總額為人民幣3,500,000,000元的票據。聯
席牽頭經辦人個別但並非共同協定根據認購協議的條款,
促使認購人(如認購人未能,則其將會)認購票據。

票據構成發行人的直接、一般、無條件、非後償及(受限於
票據若干條款及條件)無抵押的責任,並將一直享有同等地位,
票據至少與發行人現時及未來所有其他非後償及無抵押的
責任享有同等地位(強制性及一般適用的法律條文可能賦
予優先地位的有關責任除外)。

票據及擔保未曾,及並不會根據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
券法例登記,且不得於美國境內或向美國人士或代表美國
人士或為美國人士的利益而提呈發售或出售,惟獲豁免遵
守證券法登記規定或在不受證券法登記規定所限的交易中
進行除外。除上述銷售限制外,票據並無提呈發售或出
售予任何美國公民、美國永久居民外國人、根據美國法律
或美國境內任何司法權區組成的實體(括外國分支機構)
或美國境內的任何人士。票據一概不會向香公眾人士提
呈發售或配售予本公司任何關連人士。

(2) 發行價
票據發行價將為票據本金總額的100%。

(3) 利息
票據由2024年9月25日(並括當日)按年利率2.60% 計息,
每半年於每年的3月25日及9月25日支付(各「利息支付日」),
惟受票據若干條款及條件所限,並於2025年3月25日開始
支付,惟若任何利息支付日為非?業日(定義見票據條款及
條件),則應順延至下一個緊接?業日,除非下一個緊接?
業日跨至下一個曆月,則利息支付日應提前為緊接的前一
個?業日。

(4) 擔保
本公司將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就票據項下不時應由發行人
支付的一切款項到期、準時支付作出擔保。票據的擔保將
構成本公司的直接、一般、無條件、非後償及(受限於票據
若干條款及條件)無抵押責任,並至少一直與擔保人所有其
他現時及將來的非後償及無抵押責任享有同等地位(強制
性及一般適用的法律條文可能賦予優先地位的有關責任除外)。

(5) 不抵押保證
只要尚有任何票據仍未償還(定義見信託契約),發行人不
會且本公司亦不會,並且發行人及本公司將促使本公司重
大附屬公司(定義見票據的條款及條件)不會就發行人或本
公司現時或未來之全部或任何部份業務、資產或收益(括
未催繳之資本)增設或允許存續任何抵押權益(按票據條款
及條件定義),以就任何相關債務(定義見票據的條款及條件)
或就相關債務的擔保作出抵押,而毋須(a)同時或在此之前
以抵押權益按均等比例就票據作出抵押,或(b)為票據提供
通過按信託契約定義的特別決議而批准的其他抵押品。

(6) 贖回
(i) 除事先贖回或購買及註銷外,票據將於2027年9月25日
或最接近該日的利息支付日按本金額贖回(受限於票據
若干條款及條件);
(ii) 倘若干變動影票據的條款和條件所載的任何相關法
域稅收,票據可於任何時間按發行人選擇按本金額連
同截至(但不括)贖回日期的應計利息全部而非部份
贖回;
(iii) 在票據的條款和條件分別載列的控制權變動事件或無
登記事件發生後之任何時間,任何票據的持有人將有
權按其選擇要求發行人按本金額101%(倘因控制權變
動事件而贖回)或本金額100%(倘因無登記事件而贖回),
連同截至但不括回售結算日期(定義見票據的條款及
條件)的應計利息,贖回該票據持有人於回售結算日期(定
義見票據的條款及條件)的全部而非僅部份票據;及
(iv) 票據可於2027年8月25日或之後任何時間按發行人選擇
按本金額連同截至(但不括)贖回日期的應計利息全
部而非部份贖回。

(7) 違約事件
票據違約事件括拖欠任何票據或擔保本金或利息、發行
人或本公司違反其於票據或信託契約項下的其他責任(該
等違反無法被補救、或在票據的條款和條件規定的期限內
未能對可補救的違反進行補救)、發行人、本公司及其各自
子公司出現若干有關其債務的交叉違約情況,以及發行人、
本公司或本公司重大附屬公司無力償還債務或清盤等事項
(於每種情況下均按票據的條款和條件進一步闡明)。

倘若發生票據違約事件,則信託人可酌情,及經不少於四
分之一未償付票據本金總額的持有人書面要求或經特別決
議(定義見信託契約)指示,宣佈票據即時到期及應付,屆時
該等票據按其本金額連同應計利息即時到期及應付,毋須
採取進一步行動或辦理其他手續。

4. 先決條件
待慣常先決條件獲達成或獲豁免後,聯席牽頭經辦人方就票據
履行其認購及付款的責任。

5. 終止
倘若於交割日期向發行人支付發行票據所得款項淨額前發生
認購協議項下的若干終止事件,則聯席牽頭經辦人有權隨時向
發行人及本公司發出終止通知,該等事件括但不限於以下事件:
(i) 自認購協議日期,任何事件或一連串事件(括但不限於
發生本地、國家或國際層面爆發的災害、敵對、暴動、武裝
衝突、恐怖活動、天災或時疫,或前述各項事件的逐步擴大
或蔓延),或任何有關國家或國際金融、政治或經濟狀況或
貨幣匯率或外匯管制方面的轉變或可能促使變化的發展,
而聯席牽頭經辦人認為其可能對票據發售及分派或票據在
二級市場的交易是否成功產生重大影;
(ii) 自認購協議日期,英國、美國、紐約州、香或中國的商
業銀行活動或證券交收或結算服務全面暫停運作或中斷,
或英國、歐洲、美國、紐約州、香或中國有權機關全面暫
停或中斷商業銀行活動或證券交收或結算服務,而聯席牽
頭經辦人認為其可能對票據發售及分派或票據在二級市場
的交易是否成功產生重大影;或
(iii) 自認購協議日期,香聯交所或上海證券交易所暫停或
重大限制本公司的證券交易,或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
券交易所、香聯交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
所或任何其他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暫停或重大限制一般
證券交易,或美國、歐洲、香或中國的商業銀行、證券交
收或結算服務嚴重中斷,而聯席牽頭經辦人認為其可能對
票據發售及分派或票據在二級市場的交易是否成功產生重
大影。

C. 所得款項用途
票據的發行所得款項淨額約為人民幣3,496.5百萬元。發行人擬將所
得款項淨額用於償還到期債務及補充境外承建工程項目流動資金。

與本次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相等的金額將全部或部分用於為本公司
可持續金融框架下的現有合資格項目提供資金及╱或再融資。

D. 上市
本公司及發行人將向香聯交所申請票據上市。香聯交所概不就
本公告所作的任何陳述或所發表的任何意見或所載列的任何報告
是否正確承擔任何責任。票據獲准於香聯交所正式上市不應被視
作本公司、發行人或票據質素的指標。

E. 一般事項
由於完成認購協議的先決條件不一定會達成,而認購協議或會於發
生若干事件時終止,故股東及有意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須
審慎行事。

僅美國境外的非美國人士合資格參與票據發行。本公告所載資料的
接收請注意,應確保彼等並無參與行政命令及相關後續指示下的
禁止交易。

F.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 指 農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香)」 指 中國銀行(香)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 指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分行;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中信銀行(國際)」 指 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 指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交割日期」 指 2024年9月25日,或聯席牽頭經辦人、
發行人及本公司可能協定的較遲日期(不
遲於2024年10月9日);
「招銀國際」 指 招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
「本公司」 指 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
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
股分別於香聯交所及上海證券交易
所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香上市規則賦予其的涵義;
「星展銀行有限公司」 指 星展銀行有限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行政命令」 指 13959號行政命令,經14032號行政命令
修訂或不時修訂;
「擔保」 指 本公司就票據提供的無條件及不可撤
銷擔保;
「香」 指 中國香特別行政區;
「香上市規則」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
則(經不時修訂);
「香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華泰國際」 指 華泰金融控股(香)有限公司;
「工商銀行」 指 工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發行人」 指 鐵建華源有限公司,一家於香註冊
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間接全
資附屬公司;
「聯席賬簿管理人」 指 華泰國際、工商銀行、星展銀行有限
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香)、交通銀行、中國建設
銀行(亞洲)、中信銀行(國際)及招銀國
際;
「聯席全球協調人」 指 華泰國際、工商銀行、星展銀行有限
公司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牽頭經辦人」 指 華泰國際、工商銀行、星展銀行有限
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香)、交通銀行、中國建設
銀行(亞洲)、中信銀行(國際)及招銀國
際;
「非美國人士」 指 除美國人士以外的任何人士;
「票據」 指 將由發行人發行及本公司擔保,並於
2027年到期的人民幣3,500,000,000元2.60%
有擔保票據;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
「證券法」 指 經不時修訂的美國1933年證券法;
「認購協議」 指 本公司、發行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訂
立的認購協議;
「附屬公司」 指 具有票據條款及條件所賦予之涵義;
「信託人」 指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
「信託契約」 指 將由發行人、本公司及中國建設銀行(亞
洲)訂立的契約,據此,中國建設銀行(亞
洲)獲委任為信託人;
「美國人士」 指 符合美國證券法S條例中美國人士定
義的或行政命令中美國人士定義的任
何人士;及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戴和根
中國 ?北京
2024年9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戴和根先生(董事長、執行董事)、郜烈陽先生(非執行董事)、馬傳景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趙立新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解國光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錢偉倫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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